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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手工程项目!7名领导干部被纪委监委通报!

        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从严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释放从严信号,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影响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贺州市委原书记李宏庆搞“小圈子”,污染地方政治生态问题。李宏庆以地域划定用人“圈子”,借“牌局”、老乡聚会等名义编织“关系网”,经常组织“小圈子”成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牌局”等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巨额好处费。李宏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李宏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封宁滥权妄为,破坏审批环境问题。2007年至2021年,封宁在担任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对与房地产开发商利益息息相关的规划调整和容积率调整申请,经常以各种理由推阻刁难,借机大肆敛财,通过由他人代付购房款、低价购房、收受现金和收受房产等方式收受巨额好处费。封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封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曹伯翔充当掮客帮助他人承揽环保项目,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问题。2011年至2023年,曹伯翔利用担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环境监测处处长、规划财务处处长、副巡视员和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向地方环境监测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多名企业主承揽环保工程建设项目,从中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曹伯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曹伯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自治区农信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靠贷吃贷,破坏金融环境问题。2001年至2022年,梁志军利用职务便利,大肆发放关系贷、人情贷,在贷款审批、抵押物评估、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梁志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梁志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资源县委原书记韦绍艺肆意插手工程,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问题。2013年至2021年,韦绍艺利用担任资源县县长、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政府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协调、干部调整提拔等方面为相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甚至明目张胆索贿,非法收受索要巨额财物。韦绍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韦绍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6.融安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阮展睿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损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问题。2013年至2021年,阮展睿担任鱼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融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请托,在该院办理相关涉企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违规干预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等工作,从中非法收受财物。阮展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阮展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孜刁难企业、吃拿卡要问题。2015年至2020年,王孜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申报用地指标、土地变性等事项过程中,找理由挑毛病、久拖不办,故意刁难,直到企业给予好处费或承诺给予后,才同意办理相关事项。王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王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通报指出,上述七起案例,是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有的形成利益“小圈子”、抱团式腐败;有的借手中审批权借机敛财;有的充当掮客,捞取好处;有的私心作祟,偏袒“关系好”的企业;有的肆意插手工程项目,与不法商人搞利益勾连;有的知法违法、执法犯法,以案谋私;有的变相设置关卡与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背离初心使命、纪法观念淡薄、政商交往边界不清,在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侵害市场主体利益、干扰市场秩序,损害政治生态,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