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以业绩为由判投标无效,5名评标专家被通报处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戴庙安置小区二期住宅及商业配电工程评标专家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决定
    自收到《关于移送评标专家有关行为的函》(信公资交易函[2023]20号)通知,经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对连光学、王建国、臧蔓蔓、陈晨、王义荣五名评委参加“戴庙安置小区二期住宅及商业配电工程”评标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如下:
    在“戴店安置小区二期住宅及商业配电工程”项目评标活动中,评委成员连光学、王建国、臧蔓蔓、陈晨、王义荣在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企业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情况下以此为由将林州中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废标处理。经评委复议评审后,恢复该企业投标资格,评标结果未更改。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约谈中,五名评委认错态度诚恳,及时进行了纠错。因此给予连光学、陈晨禁止其3个月评标资格处理;给予王建国、减蔓蔓、王义荣三名专家批评教育处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再犯将从严从重处罚。